第A02版:鹤壁新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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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8 月 4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小区公用设施成了门面房
晚报记者 陈志付 刘善新

  为了将居民小区内的公用设施改造成门面房对外出租,在未经有关部门审批的情况下,有人以业主委员会的名义砍伐小区树木,毁坏公共绿地,修建违章建筑,侵占既有规划设施。居住在新区九州路市委五号院4号楼和14号楼的部分业主7月23日向记者反映情况时说,有关执法部门曾经出面制止过这种行为,可是后来仍有人继续将小区公用设施改造成门面房对外出租取利。

  当日记者来到五号院采访时,该小区4号楼的聂女士和14号楼的邵女士等居民说,他们小区西边临街的一排平房原为热力交换站、小区办公用房、老年活动室和应急厕所等公用设施,现在改造成了门面房对外出租。记者看到,居民们所说的这处临街的公用设施已经变成了一家医疗门诊部。门诊部没有挂牌,其负责人安女士告诉记者,他们的门诊部刚刚搬过来,当天才开业。

  据门面房北邻4号楼、东邻14号楼及西邻鹤源小区一些业主介绍,这处公用设施是一座临街建筑,去年8月份有人为了把它改建成门面房,将这座建筑物与九州路之间围栏里面绿化带的树木和花草给毁掉了,并插建非法建筑。市规划监察部门及时赶到现场,对这种擅自改变城建规划的行为予以制止,并下达书面通知责令其限期拆除违法建筑,恢复原状。可是执法人员离开后,这里的树木和花草不仅没有得到恢复,而且今年初以来又有人对这处公用设施进行了改建和扩建,同时将这里的公共厕所给毁坏掉了,并通过搭建的房屋面向九州路开门,将这处公用设施变成了对外营业的小诊所。

  采访时,4号楼的居民聂女士说,小区内的公用设施虽然是以业主委员会的名义对外出租的,但是事前没有经过业主大会的同意,她作为小区的一名业主对此并不知情。居民们指出,这种改变公用设施使用性质、毁坏小区绿地的行为违反了城市规划和物业管理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损害了他们的正当权益。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委员会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

  7月25日,市城市规划监察支队负责同志告诉记者,早在去年下半年,他们对市委五号院内擅自改变城市规划建起的违法建筑就依法进行了拆除。后来该小区又有人无视城市规划执法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理决定,重新对小区内的公用设施进行改建和扩建。他们将向上级领导汇报这一情况,尽快拿出处理意见,以维护国家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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