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坚持以人为本,高度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不断增强全市人民的幸福感、安全感及社会和谐度;及时有效地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化解矛盾,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在稳定中谋求经济的更大发展。”我市部分工商人员认为,目前在全市开展的“新解放、新跨越、新崛起”大讨论活动很及时,作为职能部门,他们应该努力构建和谐消费环境,为加快率先崛起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近日,刚搬入新家的张明起告诉记者,他家从装修、置办家具到搬入新家,其间有好几次不愉快的消费经历,由于自己收集证据不充分,没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希望有关部门高度关注民生,使经营者诚信经营,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
就张先生提出的关于和谐消费的问题,市工商局李建中说: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关系到社会民生的突出问题,他们将开展专项治理,加大市场监管力度,营造“五大环境”,即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营造文明诚信的商业宣传环境,营造社会安定的和谐环境,营造健康规范的知识产权环境,营造公平竞争的经营环境。
他还说,工商部门近期要建立健全12315中心、消协、经检、信息中心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抓紧建设并投入运行12315维权信息平台。拓展12315“进市场、进商场、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的“五进”体系,定期发布消费提示,及时受理消费投诉,真正把12315维权执法体系建设成为消费维权的平台、畅通民意的平台、维护稳定的平台。
针对如何构建和谐消费环境的问题,淇滨工商分局的王树青说,关注民生,构建和谐消费环境要从具体工作做起,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8月6日上午至7日凌晨,淇滨工商分局现场处理了一起利用虚假广告宣传,误导、欺骗消费者的案件。在淇滨区大河涧乡,一种普通的酒被称作包治百病的好酒而卖到150元一瓶。经不住销售人员的鼓动,不少村民纷纷掏钱购买,当发现自己上当受骗后,40多位情绪激动的农村老年消费者围住了销售人员,现场气氛一度紧张。工商、公安部门及时介入,牺牲休息时间,连夜调查取证,并当场作出处理决定,责令销售人员退还消费者购货款8700元,维护了消费者的权益,消费者对工商部门的处理结果表示满意,一场矛盾得以化解。“通过这件事情,我们深刻地认识到,保护群众利益是实现和谐消费,树立服务型机关的最终目的。”王树青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