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城区春雷路一个体商户向本报反映:一个自称是山城区户外广告综合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的人,通知商户一个星期之内到该办公室交纳“门头费”,收费标准为按门头大小一平方米一天0.35元,一交一年,如果不交的话,商户的门头将被拆除。该商户已经营多年,从来没听说过还需要交纳“门头费”这项费用,他想知道这项收费是否合理。
山城区发改委答复:他们没有给山城区户外广告综合管理办公室下发“门头费”收费许可证,也就是说该办公室没有这项费用的收费权利。
晚报记者 王 娜
夜里施工
太吵人
新区市委五号院的包先生打电话反映:五号院对面王升屯改造工地经常半夜还在施工,吵得他们深夜也无法休息,他希望有关部门能管一管。
晚报记者 肖广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