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 邓少华)9月16日下午,我市首批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在新区淇滨花园一区举行开工典礼,该小区14号、15号居民楼成为全市首批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据了解,今年我市计划对3万至5万平方米的既有居住建筑进行节能改造,改造工程将陆续展开。
去年,国家财政部下发了《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并预拨了部分奖励资金。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奖励资金采用因素法进行分配,即综合考虑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所在气候区及改造工程量、节能效果、实施进度与相应的权重。奖励资金数额约在40元~54元/㎡之间。今年,我市决定对按要求进行节能改造的工程进行补贴,每平方米补贴20元。
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主要针对居民住宅的屋面、外墙和地面进行改造,即“披棉衣”、“戴棉帽”、“穿棉鞋”。其中“披棉衣”最关键,主要是对建筑外围护结构进行保温隔热处理,特别是加强外窗的保温和密封性能。“戴棉帽”是使用高效保温材料对屋面进行保温隔热。“穿棉鞋”则是对地下室顶板进行保温隔热处理。此外,还将对居民住宅采暖供热系统进行节能改造,达到室温可调与分户计量的要求。
初步测算,进行节能改造后,每户一个采暖期(4个月)平均可节约采暖费用30%~50%(主要与楼层、房间位置有关),夏天则可节省空调电费约30%~50%。
专家估算,我市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每平方米造价约100元~120元,如按要求全部改造且效果较好,每平方米有望获得40元~54元的中央财政奖励资金。另外,根据规定,改造项目可依据当地实际情况选择单项工程施工,其中“室内供热系统计量及温度调控”为必选项目,否则不得享受预拨专项启动奖励资金;未实施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内容的项目,不得享受核拨奖励资金。每平方米市财政配套补贴20元,其余费用由房屋原产权单位或住户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