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 卫 珩)涉教乱收费是当前社会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之一。9月17日,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自9月下旬至11月上旬,市政府纠风办、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新闻出版局等单位将在全市开展涉教收费情况检查。
此项检查主要是对2008年秋季涉教收费(包括学校乱收费和社会部门对学校乱收费)情况进行治理,发现重要违规违纪问题可以向前追溯。根据当前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本次检查的重点内容有:
各有关部门是否有违反规定对学校乱罚款、乱收费和各种摊派的行为;是否有违反规定利用职权索要、划拨学校资金的行为;是否存在以收钱为目的而对违纪违法行为不予监督整改的乱检查行为;是否存在利用行政权力强迫学校接受下属机构经营性服务并收取经营服务性费用的行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是否按规定按时足额向公办小学、初中、高中拨付教育经费,有无虚拨、截留教育经费行为。
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是否有违反“免试就近划片入学”政策的行为;公办高中(含分校)招生是否有违反规定跨地区招生的行为;是否有以许诺免学费、给生活费等优惠条件抢夺生源的行为;公办小学、初中、高中招生是否有其他违规行为;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是否与本校彻底分开,本校是否有借分校之名招生进行高收费行为;公办高中所办分校是否有违反“四独立”的行为。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学杂费后是否有继续收取学杂费的行为;是否有违反规定以收取赞助费、购置电脑费等名义超标准收取借读费的行为;是否有违反规定招收实验班、特长班、重点班而且高收费的行为。
公办高中是否有违反“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的行为;公办小学、初中、高中是否有在违反规定强行收费统一组织学生购买教辅资料、校服、参加保险等行为中收受回扣、好处费等行为;高中学校是否有侵占学生的书本费、作业本费结余的行为。
大中专院校是否有违反规定收取转学费、转专业费、预科转学费、专升本费及培训费、上网费、图书阅览费、喝水费等行为;高等学校是否有弄虚作假借助中外合作办学形式进行高收费的行为。
公办小学、初中、高中、大中专院校是否有违反规定收费不开票、设立账外账、小金库的行为;是否有违反规定用学费收入滥发奖金、津贴、福利等行为。
据介绍,为及时、有效治理和纠正涉教乱收费问题,杜绝涉教乱收费现象的发生,市政府纠风办采取多种形式接受群众举报,市民发现上述情况时,可拨打电话3316575、3388777或通过电子信箱hbjfb@126.com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