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0月8日电(记者 樊 曦)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8日发布《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强调将严格限制职工投资关联关系企业,以防止国有企业职工通过投资关联企业,转移国有企业利益,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意见》规定,禁止职工投资为本企业提供燃料、原材料、辅料、设备及配件和提供设计、施工、维修、产品销售、中介服务或与本企业有其他业务关联的企业;禁止职工投资与本企业经营同类业务的企业。
据了解,关联企业指与本国有企业有关联关系或业务关联且无国有股份的企业。国资委有关人士表示,职工投资关联企业是造成国有企业利益转移的重要渠道,在调查中,存在的问题相对多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