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车祸,13岁女学生邵某的一颗门牙被折断,须进行义齿修复,但俩肇事者都不愿出这笔费用。女学生无奈,只得将肇事者告上法庭。近日,随着法庭的宣判,一颗牙齿惹出来的官司终于有了结果。
去年9月22日,13岁的女学生邵某与其母乘坐市公交公司的中巴车,由山城区前往淇滨区。该车行至牟山大道时,与山西省长治市一大货车相撞,致使该女学生口腔流血、一颗门牙折断,其他牙齿松动,当即住院治疗。后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两车负有同等责任。
因年仅13岁的女孩的一颗门牙折断,影响容貌,须安装国产普及型人工义齿,而这种人工义齿每颗需要费用1000元,一生要更换7次,需要一大笔费用,但肇事者不愿意出这笔费用。女学生无奈,只得将两肇事者告上法庭。近日,山城区法院经过审理,判决市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与长治市某大货车车主李建书及其管理部门共同赔偿女学生邵某医疗费、义齿修复费等共计13379元。
(闫 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