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鹤壁新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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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11 月 7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看车人:交5角钱就可放行
车 主:我的摩托车被谁推走了?

 陈志付

  晚报讯(记者 陈志付)“我的‘雅马哈’摩托车价值8800多元,存车处收了别人的5角钱就把我的车给放走了。”11月5日,市民姬先生到超市购物时将摩托车寄存在超市门前的存车处,过了不到10分钟他来到存车处,发现自己的摩托车没了踪影。接到报案的民警赶到现场后姬先生说,这个存车处连个存车牌都没有,哪能谁交了存车费都能来取车呢?

  当日上午,姬先生骑着摩托车来到山城区红旗街地王广场的超市里购物,超市门前的存车处负责看车的是个60多岁的老太太。当姬先生从超市里出来后发现自己刚刚存放在存车处的摩托车不见了,他向负责看车的老太太询问,老太太说,有人交了5角钱已经把车推走了。姬先生问她取车的人是什么模样,老太太却怎么也想不起来。

  记者来到现场时,民警正在向当事双方询问情况。姬先生说:“存车的人这么多,她看车只认钱不认人,谁交了存车费都能来取车。”姬先生的一个朋友说:“我刚才还在看车的老太太面前演了一出戏,我给了她1元钱存车费,然后将别人落着锁的自行车顺利地从存车处搬了出来,她当时根本没有过来问一声。”

  姬先生当着民警的面反复问看车的老太太:“我的车到底让谁取走了?”老太太指着超市说:“超市门口有摄像头,让警察去调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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