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 邓少华)为方便居民交售废品、保护环境、促进资源整合利用,我市将在充分利用、规范、整合现有再生资源回收渠道的基础上,用3年的时间在90%以上的社区建立规范化的废品回收网点,使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达到80%以上。
社区(乡镇)废品回收网点主要负责回收居民和单位交售的废纸、废塑料、废旧金属、废旧玻璃等各种再生资源,网点将按照布局合理、网络畅通、标识醒目、环境洁净、管理规范、交售便利的要求建设。凡新建网点以周围500米左右为服务半径设置,已建成的网点将采取改建、租用等方式建设,服务半径可适当扩大。网点回收的废旧物品应日收日清,避免堆积而污染环境。乡镇的回收网点建设由各县(区)结合具体情况,合理规划、布局和建设。
按市政府办公室新近出台的《鹤壁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用地将纳入土地利用统一规划。社区回收网点要相对规范,面积一般不低于20平方米。工业集中区、工矿企业的再生资源可由回收经营企业或经营者采取上门回收、流动回收、固定地点回收等方式回收。由于山城区、鹤山区再生资源量大且集中,具备先行试点的条件,《方案》要求,山城区、鹤山区将尽快制定试点方案,力争在2009年3月底前完成集散市场和回收网点的建设。今年年底前,淇滨区、开发区启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网点规划建设工作,2009年9月底前完成回收网点建设。淇县、浚县在2010年6月底前完成集散市场和回收网点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