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笑风生:暖气价格涨了,供暖质量和服务质量能否“涨”上去,这成了广大市民普遍关注的问题。如何提高供热质量和服务质量,让冬天里的“这把火”更暖人心,请网友们为供热企业支着儿。
爱炜炜:供暖作为服务性的基础设施,本来就应该设身处地为百姓着想。既然价格到“家”了,服务也应该跟上。
天使的翅膀:供热企业可以根据价格的调整来调整热力,让老百姓不花冤枉钱,还感觉供热企业亲近人心,这样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呢?
星星苹果:质量上不去有什么招?政府和媒体要多关注一些。
爱炜炜:供热开口费要钱,集中供改单户供要钱,暖气费还要涨,将来要改热量表不知道又要多少钱。暖气为什么不能像水、电一样按计量收费呢?像水、电一样深入到居民家中,这样就不存在哪个小区供热哪个小区不供热的问题了。
并不孤单:人家都是专业人士,我们都是平头百姓,能有什么办法。我家还没暖气呢,谁给全市无暖户想个办法,让他们冬天不再受冻。要是一个小区一个锅炉,还怕不热?管线走得太长,效果自然就差了。
华子:只要心中有百姓冷暖就不会有寒冬。规定一个标准,达不到标准的双倍返还费用。我们可以在国家规定没出台前,先制定本市的规定。
风火轮:俺觉得这办法行!政府要出台政策制定供暖标准,达不到标准就双倍退费。用暖户可让公证处公证室内的温度,达不到标准公证费由热力公司出,权利和义务要统一。凡一周两次达不到温度标准的,要视为一周全不达标。两周全不达标的,要视为一月不达标。热力公司先赔偿用户,然后是谁的原因谁就向热力公司赔偿。
海峡小雪:要真正解决暖气的质量问题就要把供暖市场化,大家都来竞标,各自争取机会。为什么只能热力公司一家参与,我们是否也可以能者上、庸者下?为什么年年大家对供热企业不满,最后还是只能选择这家供热企业?我相信这不是政府希望看到的事情。
流沙河:为什么供热企业收完钱后却不能保证供热质量呢?主要是缺乏有效的监管和制约机制。买衣服能看款式,买房子在首付前至少还能看到个沙盘,供热企业凭什么还没让市民感受到热乎气就开始全额收费呢?有些地市在推行分期付款,我们不妨也试试。
雨:这办法不赖!不过在实行之前建议先制定一个规范双方权利义务的制度,把双方的责、权、利加以规范,双方都要按章办事,这样对大家都有好处。当然这个制度可以在日后的实践中逐渐加以修改和完善,使之更人性化。
谈笑风生:大家的建议都有道理。暖气是一种商品,买卖双方都应该遵循市场经济中的公平交易原则,供热企业要建立一种提高服务水平、改进供暖工作的监督机制。
不管用什么方法来提高供暖质量和服务质量,我们相信一句话,只要心中装着百姓冷暖,严冬也会变温暖。
(晚报记者 邓少华 收集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