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 柯其其)“我很喜欢去超市购物,但进超市就必须要存包。存包吧,感觉挺麻烦,而且我也不放心自己包里的东西;不存包吧,超市又不放心我。如果超市能让消费者自己决定是否存包就好了。”11月25日,家住新区的胡女士对记者说。
据胡女士说,她每天下班时都喜欢顺路到超市买些水果和蔬菜回家,但每次进超市都被要求存包。因为她在单位从事宣传工作,所以她的包里不仅有手机、钱包,还有数码相机和录音笔。“超市存包须知上大多写着‘手机、相机等贵重物品不存’,如果我要是存包了,超市工作人员不慎把包弄丢了,超市肯定不赔这些贵重物品。如果我要是光存包不存这些贵重物品,就得把手机、相机等统统拿在手里,这也太不方便了。如果有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就好了。”胡女士如是说。
在山城区,记者看到所有的超市都要求顾客购物时存包,超市既有人工存包处也有自助寄存柜,但各超市的“存包提示”都注明“贵重物品请顾客自己妥善保管,否则责任自负”。如果寄存物品丢失,各超市的赔偿标准也不同,有100元的,也有200元的。据了解,商家对购物存包的解释是:为了方便消费者购物,同时防止个别消费者“顺手牵羊”。
在采访中,一些市民表示,购物存包并没有真正方便消费者购物,因为在购物时,消费者还要时刻操心,不能把“存包牌”或“密码字条”弄丢,否则取包时就会非常麻烦。
胡女士说:“外地许多超市为了方便市民购物,让顾客自愿选择是否存包,不愿存包的,工作人员就为其提供一个特制的封口布袋,等顾客出来时检查一下封口就可以了。”
胡女士建议我市商家可以向外地超市借鉴一下存包的方法,这样既防止了超市商品的不正常流失,维护了超市利益,也方便了消费者购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