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黄先生昨日来电咨询,去年4月,他在一家工厂干活时扭伤了腰,当时,老板给了他500元钱让他回家治疗。之后,他没有再回工厂干活。今年,他因旧伤复发又花费一些医疗费。他想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但听人说已经过了申请期限。他想问,他还能申请工伤认定吗?
黄先生:记者帮您问了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表示,如果您有证据证明您目前的伤情确实是去年的旧伤所致,您仍可以申请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工伤认定的申请时效从伤害发生之日起算,时效为一年。“事故伤害发生之日”应当理解为伤害结果发生之日。
晨报记者 郭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