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斌
尽管本件事确实是坐在一辆豪车上驶入了公众的视野,而逐渐有越来越多的相关事件进入公众视野。当地始终执著于单纯作借用豪车的文章,留给相当一部分公众的印象,恐怕不是认真对待、严肃处理,而是“难得糊涂”、息事宁人、大事化小并小事化了。
刘丽洁所乘坐之豪车,究竟应该算借来的,还是应该算接受馈赠呢?借与接受馈赠之间的界线是什么?换句话说,接受特定对象钱物,一旦成为公共焦点,就将钱物归还于特定对象,应该算受贿,还是应该算有借有还呢?
从新闻报道中,我们又知道,总共只有45人的阿荣旗检察院本已拥有面积达3200平方米的办公楼,却正在新修面积达6379.29平方米的新办公楼,而借车给刘丽洁的人是阿荣旗第一建筑公司老板高玉峰,高玉峰本人是否与新办公楼的建设有关联呢?
从新闻报道中,我们又知道,据2007年破获的一起盗窃案件显示,仅仅这一次,刘丽洁家就丢失了26万元现金和一些珠宝,以及一张位于上海的房产证,明显与身为一般公职人员的刘丽洁的正常收入不相匹配。
同时令人感到困惑者,是明显违规的新办公楼是怎样通过审批的?以为注脚的,是豪车事件曝光以后,相关机构以及人员对本件事的置若罔闻,乃至刻意维护,包括著名的:“在近两年的历次民主测评中,刘丽洁个人均得到100%的认可。”
在舆论鼎沸之际,地方政府执著于单纯作借用豪车的文章,以及刘丽洁已经向有关部门提出引咎辞职,其实都只能算是群体监督的失败,以及当事机构与特定人员面对群体监督的金蝉脱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