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发的是羊尖镇宛山村新陆更巷76号。案发地是一幢二层楼三开间的居民房,是一条村巷西头的第一户人家,房屋边是一条小河,河边有一条还未通车的高速路。夜晚,老陆家的大门是不关闭的,常年开着,因他家养了两条狗,家门口还养了几只鹅,一有动静,它们都会叫。案发的当天夜里,邻居们都没有听到有什么异常的动静。
警方经过缜密侦查以及现场走访、法医鉴定等措施后,所有疑点都指向了两夫妻唯一的儿子小陆。法医鉴定,陆某的死亡时间应该是24日晚上7时左右,而不是凌晨4时,而且房间内门窗完好,警方并没有在夫妇俩身上发现任何“抵抗伤”,应该属于熟人作案,夫妇俩是在没有特别防备的情况下被侵害。后来警方在其儿子的裤子上发现了“喷溅状”的血斑,这更引起了警方的怀疑。办案民警随即对小陆进行审查,小陆的心理防线最终崩溃,并交代了杀死父亲、重伤母亲的犯罪事实。
警方侦破>>>
儿子原是弑父伤母凶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