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本地·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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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受到无证驾驶处理吗
她在风中站半天,只为奉还失主
她请朋友当说客,竟为索取报酬
我有权索要报酬吗
18斤废报竟少算7斤
兄弟换名儿 引来麻烦无数
前妻有权给孩子改姓吗
朋友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
卫河路东段啥时能有路灯
我们该在哪儿办理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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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12 月 29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有权索要报酬吗

  市民黄先生昨日来电咨询,前段时间他晨练时捡到一个皮包,一直没有找到失主。几天后,他在一个路灯的灯柱上看到一则广告,广告上说会对送还皮包或提供线索的人付200元作为报酬。他按小广告上联系方式联系到了失主,但失主却拒绝付报酬。他想知道,他是否有权利向失主索要报酬?

  黄先生:记者帮您咨询了市法律援助中心,一位律师告诉记者,你有权索要报酬。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失主发布的广告属于悬赏广告,悬赏广告属于要约,而你归还皮包的行为属于对要约的承诺。因此,失主应当按约定履行支付报酬的义务。晨报记者 郭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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