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志付
晨报讯 山城区市民郑女士2009年6月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准备搬家时她发现新家连一天也没有住就要交上千元的水费。2010年1月1日上午,郑女士对记者说:“当初买房时原房主说不欠水费,搬家之前如果不将水费问题弄清楚,搬家以后就更说不清楚了。”
郑女士购买的这套房子位于山城区长风路小庄菜市场路口东南角。买房后郑女士与原房主一起到房管部门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同时原房主将水费存折和身份证复印件交给郑女士,让她到供水部门办理用水过户手续。水费存折上尚有余额28.94元,原房主说他们家在卖房前已经搬到新区一年多了,这期间房子没人住过。
可当郑女士办理用水过户手续时,却被告知必须补交拖欠的700余元水费后方可过户。这让郑女士惊诧不已,于是她马上给原房主打电话,但再也联系不上了。
半个月前,郑女士为了赶在2010年元旦前搬进新家,她再次来到供水部门,工作人员告知她现在拖欠的费用已经累计到上千元了,再不交清的话其数额还会逐日增加。
郑女士说,由于水费问题没有弄清楚,让她至今没有搬家。原房主给她的水费存折上还有余额,她买下这房子后也一直没有住过人,补交上千元的水费她实在无法接受。她对这笔费用的来由感到费解。为此,她曾要求供水部门派人到现场察看水表是否有问题,可一直没有人来过。
1月1日上午,记者来到市水务集团山城供水公司,一名值班的工作人员解释说,郑女士的水费存折上虽有余额,但如果实际水费超出了这一余额且未按时缴纳,这笔水费便会产生滞纳金。滞纳金是按照0.5%。的比例加收的,也就是说如果未按时缴纳水费,每千元每天要加收5元的滞纳金。这名工作人员说,具体负责抄录水表和收费的人员放假了,他不了解具体情况。
郑女士希望供水部门帮助查清这笔水费的来由,让她家能够搬进新家过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