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徐舒帆
晨报讯 丢失了一张重要发票,竟想到用街头小广告“代开发票”的假发票代替,1月4日,家住新区鹤翔西区的周先生因轻信街头小广告,损失了500元钱。事后,周先生后悔不已。
据周先生讲述,他现在就职于山城区一家私营企业。“1月2日上午,我到新区向供货商付款之后,人家给我开了一张2000元的发票。下午两点,我打算回老区时,却发现那张发票不见了。”周先生说。
由于害怕公司追究责任,当天下午,周先生在新区黄河路上看到一条“代开发票”的小广告后,就打了电话想买一张发票补救。“当时,我想买一张发票回去交账,就按照那个小广告上写的电话打了过去。一个自称姓李的男子接了电话,他说可以按照我的要求开发票,但是我得掏500元钱买。”周先生说。
随后,按照约定,周先生在新区新世纪广场等着对方送票。“当天下午5时多,一个十几岁左右的小孩给我送过来一张发票,并让我把钱给他。因为第一次做这种事儿,我很紧张,没有仔细看发票就给了那个小孩500元钱。”等送票人走了之后,周先生细看手中发票才发现,这张发票居然连公章都没有盖。“整张发票看起来假得很,白白花了我500元钱。”周先生对此非常后悔。
1月4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市国税局,工作人员表示,所谓街头代开发票基本都是虚假发票。“有些不法分子专门印制销售假发票并从中牟利,未经税务机关领购或代开的发票均为非法发票,一经查处,将按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且,虚假发票不得作为记账凭证。市民应提高防范意识,不要轻信街头代开发票的小广告,更不要购买假发票,以免上当受骗。”工作人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