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周凯楠
晨报讯 1月5日下午3时许,许先生驾车从鹤煤大道转向华山路,离交叉口不到50米的地方,突然从路中间蹿出来一条白色小狗,许先生急忙躲闪。“幸好我车速不快,小狗从车边蹭了一下就跑开了。”许先生说,他见小狗无碍,就继续开车上路。没想到,行至淮河路与华山路交叉口时又碰到了类似情况。
对于这样的情况,许先生回忆道,自己曾因撞伤一过路小狗赔偿给狗的主人1000元。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几个司机,他们对突然蹿到路面的宠物狗均表示无奈。张小姐说,每天早上把车开出小区都得小心翼翼,为的是躲避道上的小狗。“有时小狗突然蹿出来,根本来不及反应。”她告诉记者,有一次,她为了躲避小狗猛打方向盘,差一点撞上别人的车。
走访了几个居民小区和街心公园,记者发现将宠物狗“放养”的人不少。记者在华山路和淮河路上看到,一些宠物狗一会儿跑到人行道上,一会儿蹿到非机动车道上,甚至还大胆地在机动车道上穿梭。而对于宠物狗没有佩戴狗链一事,几位狗的主人竟不以为然。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明星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李常顺,李律师表示,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交通事故的定义,宠物狗在公路上被过往车辆撞伤撞死不属于交通事故。如宠物跑到机动车道上引发事故,其主人没有尽到看管义务,应负一定责任;如驾驶员没有交通违法行为或过错轧死(伤)了狗,狗的主人就应负全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