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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部门:个人不能网上卖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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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1 月 12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市民网上卖“保健品”,被买主指责卖假药
药监部门:个人不能网上卖药

  □记者 徐舒帆

  

  晨报讯 “我在网上的小店刚开张,就被咱市一个买家说我卖假药,我觉得很委屈。”1月9日,军民花园的袁先生来电向记者反映。

  袁先生说,1月1日他在淘宝网上的小店开张了,“我是第一次做网店,卖的是朋友推荐的一种保健品。”袁先生说,他的朋友向他推荐了一种据说是对治疗风湿病很有效的保健品,“其实也不算是药,主要还是起保健作用的,具体效果我不清楚,据说很不错,我就从他那拿了一些来卖。”

  1月8日,新区市民刘女士从网上看到袁先生出售的药品,遂与袁先生联系“当时她说看我店内的介绍感觉不错,想买两盒试试,希望见面交易。”袁先生接下这单生意之后,当天就和刘女士约好在新世纪广场见面交易。

  见面后,刘女士看到袁先生带来的药品没有国家卫生部门的批号就提出质疑,“我跟她说这是保健品不是药,但是怎么说她也不相信,还说我是卖假药的,要到网站投诉我。”袁先生对于刘女士的指责不能接受,“我卖保健品难道也需要卫生部门的批号?”他对此很不理解。然而袁先生始终未向记者透露他所销售的保健品具体名称。

  10日,记者从药监部门了解到,对于开办网上药店国家相关部门有严格的规定,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只有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网站才可以向消费者提供药品,同时只能销售非处方药,私人网店不允许出售药品。药监部门的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应选择合法正规的网站购药。另据了解,截至2009年7月31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可以向消费者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网站只有1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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