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最新发布的《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规定,政府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若与供应商有三代血亲关系的必须回避。近日,消息经媒体报道后引起了争议,有网友直呼规定“无聊”。不过政府采购专家指出,该条例对政府采购人员与供应商的“利害关系”作出的规定已经明确了很多,其他国家和地区也有类似的规定。
2003年实施的《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但并没有明确何谓“利害关系”,而最新发布的《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则给出了明确规定。
(据《广州日报》)
中共鹤壁市委宣传部 大河网主办 鹤壁日报社承办 新闻热线:(0392)2189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