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82年后,中国停止了向外纯政治性的赠送模式,许多国家纷纷通过各种方式邀请中国大熊猫去“访问”,中国也先后组织了数十次“大熊猫访问团”。美国洛杉矶奥运会期间,国际奥委会就特邀了一对中国大熊猫前去展出。
而在此期间,中国赠送大熊猫仅限于国内,例如香港、台湾。
事实上早在1988年,大陆就曾表示送给台湾大熊猫之意,但台湾因为政治考虑而予以回绝。
2001年3月,大陆又准备送给台湾大熊猫,时任台“行政院院长”的张俊雄在“立法院”答询时,还正面表示说,“如果符合华盛顿公约规定,我们当然欢迎”。不过,后来便没有了下文。
如果比照美国、日本等外国模式,向大陆“租借”熊猫,台湾不但每年需编列数十万美元至百万美元的巨额预算,提供给大陆作为大熊猫栖息复育研究的经费,而且租借是以“国对国”的方式,若把大熊猫租借给台湾,台湾就变成了外国,不符合政治要求。
直到2005年,两岸决定采取“动物交换繁殖保育计划”,由台北木栅动物园、四川卧龙保护区,两岸两个机构交换动物,回避高度敏感的政治争议。但当时以陈水扁为首的台湾当局以赠台大熊猫有政治意义为由,拒绝接受。
直到3年后的2008年12月23日,赠送给台湾的大熊猫团团和圆圆才顺利抵达台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