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赵玮
晨报讯 1月27日,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工商部门出台12项措施,放宽市场主体注册登记条件,物流企业注册资本降低至3万元。
据悉,市工商部门为支持市政府《关于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培育物流市场主体,尽快实现我市物流产业发展的基本目标,出台12项措施,包括建立快速审批机制;放宽经营范围;对一般性物流业企业降低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外,一律降至3万元;支持投资人以知识产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设立物流业企业,非货币财产出资比例最高可达企业注册资本70%等。
同时工商部门在物流企业登记注册工作中推行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预约服务制、一次性告知制等8项工作制度,为物流业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