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此行为有违《治安管理处罚法》
□记者 秦颖
晨报讯 1月27日中午12时许,一名男子因经济纠纷,竟爬上了位于新区兴鹤大街与淇滨大道交会处的原佳和商场施工大楼顶层旁边的塔吊,欲从那里跳下。
据了解,该男子叫孙建明,是一民工建筑队的老板。由他负责的建筑队从新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转包了原佳和商场的改造扩建工程,主体工程基本完工。因为与承建方新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现经济纠纷,一时脑热的孙建明爬上了高达几十米的塔吊,想以此刺激承建方,尽快解决经济纠纷。短短半个小时,塔吊下面就聚集了众多围观群众。经过市消防支队和派出所民警近3个小时的耐心劝说和悉心开导,孙建明情绪逐渐稳定,最后从塔吊上慢慢下来。下午3时许,医务人员将患有高血压的孙建明扶上了救护车。
民警提醒市民:年关将至,工资、劳务纠纷等的确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希望单位与个人之间相互协商、妥善解决,避免造成群体性事件。孙建明这种行为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遇到此类经济纠纷,应该通过合法途径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