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中专毕业生却精通网络技术,一年内连续攻击广东人事网、赣州人事人才网等政府网站,通过增设链接、篡改数据库数据等方式修改政府内部信息非法牟利。
26日,这名“黑客”受审并接受当庭宣判。广州市越秀区法院以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他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
■作案
用病毒篡改数据库
今年25岁的朱某供述,近年来,网上非法贩卖各类文凭的业务方兴未艾,这类假文凭、假证书甚至可以在网上查找到编号。在中专毕业后,他在网上结识了经营此类业务的“教育合作公司”。该公司委托其将假数据库资料上传到网上,并付给其每条10元的报酬。
中专学过计算机的朱某通过操作其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出租屋的自用电脑,利用广东人事网站的漏洞,上传木马病毒程序到广东人事网进行攻击,在资格审查栏目页面新增了两个非法链接——山东三和管业有限公司网站和德通风机网站,而这两个网站事先已被控制,朱某随后将“教育合作”提供的职称名单和职称成绩分别上传入上述两个网站,提供非法查询服务,直至2009年3月12日被技术人员发现后予以阻断。2009年3月26日,朱某又再次侵入广东人事网,以管理员身份登陆“广东省人事厅居住证管理系统”后台,通过木马病毒修改网站数据库数据,在其中添加了10多个虚假职称人员的信息资料。
而2008年至2009年间,朱某还采取上述手段,非法侵入了赣州人事人才网、赣州定南县人事劳动保障网、黄冈市人事信息网、东南大学远程教育学院教学管理平台等4家网站,总收入约为4000余元。
■律师
侵入大学网站不算犯罪
26日上午,被告人朱某在越秀区法院出庭受审。在法庭上,他对自己的行为表示认罪,但辩解称广东省人事厅网站的漏洞是“教育合作公司”为其提供,并非自己找到的,并且用以攻击网站的木马也是“教育合作公司”传给他的,自己只不过负责操控而已。
辩护律师则认为,对被告人朱某2009年3月26日非法侵入广东人事网之外的其他指控存在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部分指控不能成立的情况,并且东南大学远程教育学院教学管理平台不属于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犯罪对象,“该罪名的犯罪对象仅限于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虽然2009年2月28日公布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七)》中规定了除以上三类之外,情节严重的也认定为该罪,但本案中朱世明侵入的时间是2008年4至5月间,早于修正案公布实施之前,故虽然有对网站的侵入行为,但不应构成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法院
侵入大学网站只作量刑参考
法院审理认为,东南大学远程教育学院教学管理平台确实不属于非法侵入计算机犯罪的犯罪对象——国家事务、国防事务、尖端科学技术领域,所以,被告人的该行为只作为量刑情节考虑,并随后判定朱某多次非法侵入政府网站,情节恶劣,已构成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当庭作出判决,判处朱某有期徒刑一年零七个月。据了解,这是广东省首例“黑客”犯罪案。
■朱某
“无时无刻不在反省所作所为”
在庭审最后,这名来自山东的男孩哽咽着向法官递上了悔过书,“从进入看守所的那天起,我无时无刻不在反省所作所为,体弱多病的母亲得知我被抓后病得卧床不起,身患高血压的父亲为了我东奔西走,连给自己买药的钱也舍不得花。我本以为可以赚钱减轻这个贫寒家庭的负担,现在才知道孝敬父母也应该遵纪守法,希望法官念及我是初犯,有年迈的双亲要照顾,给我从轻判处,早日回归社会,重新做人。”
■朱父
“儿子是被人利用误入歧途”
庭外,越秀区法院允许父子交谈十分钟。朱父告诉记者,告别儿子之后,就将踏上返乡之旅。儿子最担心的还是他妈妈的身体状况。
在接受采访时,朱父表示,儿子只有中专文化,根本不能独立实施这样的高科技的犯罪,他完全是被人利用、误入歧途。如今眼睁睁看他入狱,心情十分沉重,甚至愿意代替儿子坐牢赎罪。(信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