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1版:国 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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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情妇勒索含泪索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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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1 月 29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因情妇勒索含泪索贿

  广东一官员称

  因情妇勒索含泪索贿

  又有一官员因情妇落马。广东省增城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邱伙胜被控受贿105万元,27日在广州中院出庭受审。庭审中,今年60岁的邱伙胜表示其受贿全因被情妇韩某勒索,其中98万元的赃款全部落入情妇口袋。

  据指控,1999年至2002年间,邱伙胜利用其担任增城市委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的职务便利,向钟某、聂某、黄某、李某、何某等人索要贿赂共计105万元,并在职务变更等方面为上述人员谋取利益。公诉人认为,邱伙胜的行为属于索贿,应从重处罚。而其有自首情节,应从轻或减轻处罚。

  出现在法庭上的邱伙胜头发花白,戴着眼镜,脸色煞白,显得有点臃肿。对于被指控的犯罪事实,他表示没有异议。

  据邱伙胜在庭上供称,他沦落到如此地步,完全源于姓韩的情妇。“她在朋友那里拿到了我的电话,就不停地打,我一接就挂断。”邱伙胜说。如此“骚扰”后,韩某终于约了邱伙胜见面,随后两人就发展成为“不正当男女关系”,持续时间为5个月。然后,这5个月,让邱伙胜付出了惨重代价。韩某开始向邱伙胜要钱,第一次要30万元,邱伙胜给了23万元;第二次要50万元,邱伙胜满足了她;第三次又要50万元,经过讨价还价,邱伙胜给了她25万元。

  数名行贿人在证词上都提到,邱伙胜在要钱时泪流满面,说如果没有钱就会“家破人亡”或者“两公婆要一起跳楼”。此案将择日宣判。(据《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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