浚县王先生昨日来电:2008年他在浚县承包了一个建筑工程。工程竣工后,多次讨要建筑费用却只拿到一半,开发商写了欠条。2009年他起诉到法院,经调解裁定开发商在2009年6月付清所有欠款,但截至2010年1月开发商仍没有支付所欠余款。他想通过法院强制执行,但一直找不到开发商。请问有什么办法解决?
王先生:记者帮您问了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调解协议已生效,你的债权受法律保护,在这样的情况下,你应当尽量搜集欠债方有关财产的所有线索:包括房产、主管单位、银行账号和存款等线索,一旦发现以上线索就向法院报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晨报记者 渠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