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赵玮
见习记者 王珂
晨报讯 2月1日,记者从市劳动保障局获悉,我市将对200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含70岁以上老人的五类人员的养老金仍将享受倾斜增加政策,2010年春节前退休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全部发放到位。
本次调整,实行普遍与特殊相结合。对调整范围内的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基本养老金55元和45元。在此基础上,再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一年2.5元的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除此外,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我市又对年龄大、具有高级职称、高级技师和在1986年1月24日职称制度改革前具有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工商业者,企业军转干部等给予进一步倾斜。对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6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80元。退休人员的年龄计算,以批准退休时确定的出生时间为准。
我市劳动保障部门为了保证享受特殊调整待遇的退休人员能够及时享受倾斜增加政策,将对他们的档案资料进行统一核准。上述退休人员可携带档案到本人居住社区的劳动保障所进行申报,由社区劳动保障所统一携带档案到市、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有关手续。
据了解,2010年春节前市劳动保障部门将会把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