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日上午,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前重庆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重庆市司法局原局长文强及其手下的“三大金刚”黄代强、赵利明、陈涛。重庆六大“黑帮”“保护伞”文强被指控涉嫌犯有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等四项罪名。
庭审现场,文强夫妇的表现截然不同:文强不断辩称对很多受贿款不知情,是妻子周晓亚收的,周则承认了所有受贿指控。
据检察机关指控,1996年至2009年,文强先后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重庆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收受贿赂1625万元。其中,与妻子周晓亚共同受贿816万余元。另查明,文强家庭财产、支出近3100万元,能说明来源的非犯罪所得406万元,尚有1000余万元不能说明财产来源。
公诉人还指控,2007年,文强结识了1986年出生的在校大学生巫某,多次向巫某提出发生性关系的要求,遭到其拒绝后,文强采取暴力、威胁手段强行与巫某发生性行为。2008年,文强又两次利用巫某不敢抗拒心理,在重庆五洲大酒店强行与其发生性行为。公诉人指出,强奸部分因涉及个人隐私,将不公开审理。
针对4项指控,文强仅承认部分受贿事实。与妻子共同受贿的部分,他称相当一部分自己不知情,是周晓亚收的,甚至没告诉他。而周晓亚态度相反,公诉人问“起诉书对你的指控是否属实”,周晓亚频繁回答“属实”,对受贿也一概承认,且表示都告诉过文强。
文强还辩称,强奸、包庇和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不是“事实”。至于巨额财产来历不明罪,他自称不知道侦查机关是如何计算其财产的,不好表态。
(据《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