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4版:消费周刊·观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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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疯狂 也要“系好安全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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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2 月 4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春节临近,商家促销活动场面太“火”易混乱——
再疯狂 也要“系好安全带”

  □记者 柯其其

  

  随着春节的临近,我市多家超市、卖场已经开始了大规模的促销活动,消费者纷纷加入“血拼”的行列。晨报《消费周刊》提醒各商家,在促销的时候别忘了守好安全门,而市民在尽情享受购物的快乐时,也别忘记了自身的安全问题。

  日前,淇滨区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因参加超市促销,导致自身受伤的健康权纠纷案。2008年8月18日,我市一超市在举行店庆活动时,从五楼抛撒礼品,导致人群拥挤,致使杨某被挤倒造成后脊椎骨骨折。经司法鉴定,杨某的伤情构成九级伤残。因双方协商赔偿数额未果,诉至淇滨区人民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超市在举行店庆活动过程中,负有维持活动现场秩序的义务,属于安全保障义务人,该超市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原告杨某遭受人身损害,该超市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原告杨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未尽到对自身安全的注意义务,存在一定过错。考虑到原告杨某系被他人挤倒后遭受人身损害,且原告、被告均存在一定过错,被告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即被告超市应承担原告杨某损失的30%为宜。被告已支出车费、医疗费、油费等。

  综上所述,被告超市赔偿原告杨某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11823元,案件受理费1763元,由原告杨某负担1500元,被告超市负担263元。

  该案件给商家敲了警钟,促销时一定要绷紧“安全”这根弦,广大消费者也要为自己的人身安全负责。

  时下,有的商家为了追求轰动效应,大搞特价促销、限时打折等,经常会出现这样的场景:柜台前排了长长的队伍,绝大多数都是上了年纪的老人,有些老人头发已花白,走路都不稳当。“每次超市搞活动,好多老人不等开门就在店外等了,门一开,人就推着往里冲,挤着碰着的现象不少。”接受采访的市民表示,眼下各卖场竞争激烈,如果仅仅依靠“价格战”不足以吸引人,安全的购物环境也是必不可少的,各卖场在促销时,一定要有应对紧急情况的完整预案才行。

  山城区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市民,购物时一定要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如电梯上已有很多人了,尽量不要再上去。选购时尽量远离过高的货架,以免货架倒塌砸到自己。购买商品时,不能只顾着挑选,还要时刻注意躲避穿梭的购物车,以免被碰伤。在卖场内遇到可能发生拥挤的场面,或者发现现场秩序不稳定,应迅速离开。如果拥挤场面已经出现,应立刻用手护住头部和颈部进行自我保护,远离容易倒下的货架。尽量不要跌倒以免被踩伤,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引,根据安全出口指示箭头赶紧撤离现场。

  (线索提供:滨法)

  商家搞促销活动,场面很火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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