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案惊奇·
河北邯郸魏县一个名叫李志波的嫌犯,戴着手铐、脚镣,于2月22日被警方带着辨认现场时,竟然在警察的眼皮底下把警车开走了,夺命狂奔13小时,一直跑到了河南安阳县。大概是车子没油了,丢弃路边。百姓发现,于是报警,李志波终于又被重新抓获。(2月25日《扬子晚报》)
□徐迅雷
犯罪嫌疑人是如何戴着手铐脚镣“夺取”警车的?实在让人匪夷所思,邯郸魏县警方也一直不愿意透露“细节”。
不管警方最后怎么解释、上级调查结果如何,我想当时警方的失职是肯定的。往小里说是掉以轻心、麻痹大意,往大里说是不认真、不敬业。“不是我们无能,而是嫌犯大大地厉害”——这样的托词,应该是说不出口的吧。而一辆标志明显的警车,跑过那么多路经过那么多站点,中途就是发现不了、拦截不到,也很奇怪,难道总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看过电影《梅兰芳》的,应该记得给京剧演员戴上“纸镣铐”的镜头,想不到的是,那“纸镣铐”甚至都比如今的手铐脚镣强。据说李志波用钉子拨开了脚镣、用锁里的簧片打开了手铐——你瞧,如此这般的“刑具”算什么玩意?难怪可以认定关在派出所里的小青年能用纸币打开手铐用鞋带上吊自杀。这做手铐和脚镣的厂家,难道都是嫌犯罪犯的亲戚哥儿们?这么烂的刑具,是怎么生产出来、采购进来的,也真是太不专业太不敬业了,赶紧统统赠送给各个剧团,用在戏台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