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凤山县公安局通报,发生在3月27日的民警鸣枪致人死亡事件中,当事民警鸣枪示警符合“枪支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目前,被害人家属获得国家赔偿58万元,情绪稳定。
据了解,3月27日凌晨,在处理一起持刀打砸事件过程中,几名滋事者将警察围住。危急时刻,一名警察朝天鸣枪示警,意外击中一名从5楼窗户伸出头往下看的居民。
调查组认为,鸣枪示警却打伤群众致死纯属意外事件。目前,死者家属已经同意政府的补偿意见。(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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