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泓冰
仅凭想象,也能感受到这些婴儿遗体进入意外发现者的视野时,该是如何令人心惊:21个小小生命的苍白遗骸,还挂着他们生病住院时套上的号牌,挤挤挨挨,暴露于黄土外,显示出他们被轻视、草草处置的境况。
当地政府的调查结果已经证明,这是医院一两个工作人员的个人行为,并已经追究其相关责任。新闻似乎就到此为止了,但我们若是就此得出结论,将其归入极个别的偶发事件,恐怕又像遗弃婴儿遗体者一样,过于草率。
不妨设想:如果这些孩子没有生病,而是健全、健康地活下来,日复一日地成长发育着,我们对他们会是什么样的态度?恐怕是几代人万千宠爱集一身,宁可牺牲自己也要满足孩子的需求,倾尽财力心力培养孩子成才甚至是成为“人上人”,从婴儿养到成人再代养孙辈吧。
与这样的宠爱同时,我们却又有时时可闻、数字不时呈上升趋势的遗弃婴儿事件。被遗弃的孩子,有些生而残疾,有的患了需要大笔治疗费用的疾病,也有的只因为身为女婴而已。这一次的婴儿遗体遭弃事件,据说也是因为父母不愿直面孩子的死亡,也不愿将其火化,便转而委托他人处理,如果没有被意外发现,便也并不监督和追究孩子是否真的遵俗得到了安葬。
这样的种种,也许可以促使我们在清明节即将到来时,静心想一想:对于生命,我们的态度是否出了什么问题?
我们固然需要有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让那些生活得捉襟见肘的平民家庭,不必忍心弃重病的孩子于不顾;我们固然需要有严格的监督制度,严厉处罚某些使用现代科学仪器鉴定婴儿性别,以此来决定一个生命去留的医家败类;这一次,我们也会因为追查处理了济宁市一家医院的太平间工作人员,而在一段时间内震慑住其他违规私自处理婴儿遗体的同类们。
然而,若无从国家层面开始,遍及整个社会对于生命意识和生命权利的认识和尊重,这些保障或惩戒的手段,仍然只能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应付之策,挂一漏万之举。
3月29日下午2时30分,济宁市卫生局接到群众反映,一郊区桥下发现多具婴儿遗体。经核实,现场共有21具婴儿遗体。(详见本报3月31日1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