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时 评
上一版3  4下一版  
每一块地王
其实都相当“理性”
·你说我说·
·一语惊人·
土地财政还能维持多久
不能让楼市成为投机者的乐园
地王出场,看看谁在“抬轿”
“死不起”
何谈活得有尊严
      
版面导航  
上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0 年 4 月 6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土地财政还能维持多久

  □吴国清

  

  当不断上涨的高房价日益成为舆论焦点、百姓之痛时,人们发现,除了享受暴利的开发商,高价出让土地的地方政府同样是大赢家。由此引发的“土地财政”问题,受到越来越多的人关注和质疑。

  央企也好,民企也罢,疯狂拿地、推高地价房价的背后,总能看到一些地方政府的影子。今年两会上有代表委员透露,2009年全国土地出让收入约达14239亿元,一些城市年土地出让收益占到了财政收入的五六成之多。据记者了解,西部某城市年财政收入为200余亿元,而其经营土地的收入竟超过了100亿元。

  仅凭所谓“经营城市”的口号,通过“收储土地”和高价拍卖,转手就能获得巨额收益。更何况,与其他实体投资项目相比,房地产开发当年就能见效,对GDP的“贡献”显著。这就不难理解地方政府为何热衷于卖地。如此情况下,又如何寄希望于地方政府主动控制房价?

  把出让土地作为地方的主要财源,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一荣俱损”的短期行为。一方面,在滚滚而来的财政收益和“政绩”面前,百姓的买房承受能力、耕地保护红线都显得苍白无力;另一方面,一届政府把今后50年到70年的土地收益一次性收取,实际上是预支了未来若干年的土地收益总和。这种“透支”必然影响资本、资源的合理配置,损害地方经济协调发展。

  高地价、高房价,最终都会增加消费者负担,加剧百姓住房难;地价过快上涨吹大房地产泡沫,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埋下隐患。

  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大力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完善土地收入管理使用办法,抑制土地价格过快上涨。”要做到这一点,需要打破地方政府和房地产开发商的利益共享链条。

3上一篇  下一篇4  
 
 

中共鹤壁市委宣传部 大河网主办 鹤壁日报社承办 新闻热线:(0392)2189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