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秦颖 苗苗
晨报讯 公安部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新规》本月1日正式实施(本报3月24日2版曾报道),我市驾驶员张某因醉酒驾车,被开出首份“扣12分”的罚单。据了解,新规实施以来,我市只有张某一人因酒驾被扣12分。交管部门提醒,喝过酒休息后再开车也有可能是酒后驾驶,驾驶员一定要谨慎。
4月1日17时许,市交巡警支队三大队民警在新区淇滨大道与华山路交叉口处拦下了一辆面包车,经酒精测试仪检测,司机张某属醉酒驾驶。张某说他中午在附近一家小饭馆吃饭时喝了点酒,因为知道酒后不能开车,他还专门休息了一会儿才开车,谁知酒精检测仪上还是显示他醉酒驾驶。民警按照新的处罚规定对张某作出记12分、罚款1000元、暂扣6个月驾驶证、行政拘留的处罚。对于警方的处罚,张某表示接受。
“饮酒驾车,驾照一次记满12分,并不是注销或者吊销驾照,而是暂停使用。驾驶员需要先接受7天的交通安全知识学习,然后还要参加驾照科目一考试,通过考试后才能恢复驾驶资格。”市交巡警支队一名民警告诉记者,清明节后,饮酒驾驶的司机明显少了很多,新规定实施以来,我市查处的酒驾仅此一例,市民的安全意识有了很大的提高。
“酒后驾驶一次扣光12分”后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