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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妻教授”受审坚称自己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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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4 月 8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换妻教授”受审坚称自己无罪
■22人涉案,最高或判5年 ■“聚众淫乱罪”存废引发社会热议

  谈未来:“也许可以代言成人用品”  

  两会时节的3月3日,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研究员、著名性学家李银河提议取消聚众淫乱罪。她指出,聚众淫乱罪已严重过时。“二十几年来,这个法律实际上已经不实行了,我们几乎没有一例按此法判刑的案例”。

  然而,就在一周之后的3月10日,马晓海拿到南京市秦淮区法院送达的起诉状,所涉罪名为“聚众淫乱”。

  起诉书指出,“2007年夏天至2009年8月间,马晓海组织或参与聚众淫乱活动18起,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三百零一条的规定,当以聚众淫乱罪追究其责任。”

  他很清楚自己将要面临的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规定,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马晓海说:“我不会认罪。”他表示,确实存在聚众淫乱,但他并不从中获得刺激,这只是他和同好们的生活方式而已。其中不存在强迫,他也没有组织。

  记者面前的马晓海,对于网络上将他视为一个变态者,反应平静。“很无所谓,一点都没关系。我不觉得变态这个词有咒骂或者侮辱的感觉。你有你的方式,我有我的方式。我觉得我的生活方式确实是变态的,和常人不一样。但你不能看不惯就说这是犯罪。”

  态度:“我不会认罪”

  6日上午,记者来到马晓海所居住的学校公寓,敲开了他的房门,被请进屋后,他患老年痴呆症的老母亲向记者笑了笑,显然她并不知道自己的儿子最近发生了什么。

  马家大概70平方米左右,两室一厅。家里的装修十分破旧,而杂物也是随地丢放,房内厚厚的灰尘可以看出已经很长时间没有打扫。而他的卧室仅有一个沙发、茶几、一张床,那张床也不过是张双人床,很难想象就在这样狭小的空间里,发生过多次聚会。

  一碗不加任何调料的面条和几块豆腐乳,就是他的早餐。收到起诉状后马教授刚刚辞职,因为无论如何,他说自己的行为对于学校来说都是一种侮辱。

  辞职后,他只能靠老母亲每个月几百元的生活费生活,只有一万元存款用来给老母亲治病。

  “那你今后怎么打算?”记者问道。“工作肯定是很难找了,也许我可以成为一家成人用品的广告代言人。”马晓海笑着说。

  许霆案律师

  将为其做无罪辩护

  马晓海坚信自己无罪。

  发生在马教授身上的这起“聚众淫乱”案是如何被发现的?网络上曾有人质疑警方是否是侵入了马晓海的电脑从而发现了这起案件。就此,记者采访了相关司法部门,了解到这起案件的发案过程。

  

  宾馆里抓到五名男女

  

  去年8月17日中午1时左右,南京秦淮公安分局白鹭洲派出所十多名民警全副武装,冲进了辖区一家连锁酒店。他们是在执行一次专项整治行动,行动的线索来自于警方的网络监控。

  就在几天前,网警在值班时,发现了一条异常的信息,经过技术处理,民警发现,这是一个所谓的“换偶”QQ群里发出的聚会信息。此时,正值警方在对娱乐场所进行专项整治,这条信息很快便传到了指挥部。

  “看起来,案子不小!”警方侦办人员了解后,迅速将该线索转交到了宾馆所在地的白鹭洲派出所,指示其立即成立专案组,专项调查。

  核对,查找,再核对,再查找,信息很快明朗起来,宾馆聚会的房间也被锁定。在宾馆工作人员的指引下,民警一脚将房门踹开,出现在民警面前的,是狼狈不堪的一堆男女,全部衣衫不整,大多身体裸露。最初,警方以为是卖淫嫖娼案件。但没想到,随着调查的深入,民警发现,第一批被抓获的五名男女,并不存在金钱交易问题,其行为举止,倒更像是聚众淫乱。

  随后,五名男女很快交待了QQ群里的故事。原来,这是一个名为“夫妻交友”的群,专门谈论性技巧并不定期地组织“性聚会”。一个网名为“明月”的女子交待说,是网友“誓言”把她带入这个圈子。而“誓言”又供出了他人。网友“海狼”则供出了后来阴差阳错成为这场“聚众淫乱”案主角的“阳火旺”——南京某高校副教授马晓海。

  

  聚众淫乱涉案者

  多达22人

  

  2009年8月21日晚上11时许,两名便衣警察敲开了马晓海的家门,称马卷入了“聚众淫乱”案件,将他从家中带至白鹭洲派出所。随着交待的深入,涉案人员呈几何数递增,抓捕行动也随后展开。至2010年2月份,警方先后4次向秦淮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涉案人员多达22人。

  作为大学副教授的马晓海向警方交待,他已离异两次,现与年近八旬的母亲一起生活。工作之余,他喜欢看国外的一些“夫妻交友”网站,后来加入到国内网友建立的“夫妻交友”QQ群,开始经常讨论“同好游戏”、“换妻”等内容,很快成为参与QQ群讨论的积极分子。

  因为与其他网友存在分歧,马晓海开始独立,他倡导着“不乱发淫秽图片”、“不谈论政治”、“不收活动经费”的原则,自己建立了新的QQ群,这个群在鼎盛时期有190多个会员,其中男女人员的数量相当。但警方在随后的调查中,并没有明确指出案件涉及到的具体人数。

  就靠这个倡导“同好游戏”的QQ群,马晓海组织了数次所谓的“同好游戏”,地点或者在他自己的家中,或者在外面的酒店,而组织“同好聚会”的时间也并不固定,通常都会在QQ群里通知时间、地点。

  据秦淮区检察院指控,从2007年到2009年将近两年的时间里,马晓海组织、参与的聚众淫乱活动达18次,而这22名被告一共组织参与达35次。由于这起案件牵涉到的人员众多,从2009年11月23日起,南京警方分4次移送至秦淮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秦淮检方对这起案件非常重视,检察官们也经过了多次讨论。最后,检方认定马晓海等22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犯聚众淫乱罪。3月5日,秦淮区检察院将此案移交秦淮区法院。

  案发:

  网络警察监控到换妻信息

  突击查房逮到五名裸露男女

  6日中午,曾经代理云南许霆案的姚永安律师从陕西来到南京,由于案发后姚在网上发表了一篇声援文章,马晓海主动给他打了电话。

  对于该案,姚永安称,被告人确实是聚集多人一起活动,但他们是通过“换偶”的方法进行“性交游戏”,是在双方自愿情况下,一男一女进行,并非大家胡乱进行的行为,而且两年多了,也没有扰乱南京的社会秩序,因此不构成犯罪。

  “聚众淫乱罪”存废引热议

  马晓海坐在自己房间的床上,这里曾是夫妻交友活动现场之一。

  马晓海如今的生活里只剩下上网和抽烟。

  昨日,在南京秦淮区法院不公开审理的一起聚众淫乱罪,引来了全球数百家媒体的关注。该案牵涉22人,他们将面临最高5年有期徒刑的指控,如果领刑,他们将成为20年来第一批因为“聚众淫乱罪”获实刑的人。

  由于涉案人数较多,此次庭审将于8日结束。因被指参与18起聚众淫乱,南京某工业大学副教授马晓海被列22被告首位。

  也因为马晓海的副教授身份,此案从一开始,就因“副教授”、“换妻游戏”等词汇冲击着公众的眼球。同时也引发了社会各界对“公权力是否干涉私生活”、“聚众淫乱罪”存废的争论。 

  核心

  提示

  本案之所以如此受关注,并非是教授换妻事件本身,而在于已经沉寂了多年的聚众淫乱罪又“大刀阔斧”地出现在人们视野当中,引起了社会广泛争议。该存?该废?多位不同领域的专家就此案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李银河:

  就是换了花样的猎奇

  

  李银河称自己接触过很多这类的人,分析原因无外乎就是人那种猎奇心,“拿食欲和性欲相比最合适,因为我们祖先很早就把食与色摆在一起。就好比吃饭,有的人常年吃米饭、馒头就满足了。但有的人老想换点花样,说吃点鱼翅吧,吃点燕窝、鲍鱼吧,有的则想吃螃蟹什么的,就是这个区别。”

  北京林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心理学系副教授、世界华人性学家协会执委方刚也对马晓海予以声援。

  3月16日,方刚发表博文《呼吁关注“王教授”(马晓海最初所用化名,下同)“聚众淫乱”一案》,表示“个人的性行为方式属于其人权的一部分,一个进步的社会应该不去干涉私人性生活的自主选择”。

  3月24日,方刚发表博文《就南京王教授“聚众淫乱”案答某报记者问》,重申“性是私事,无关社会道德,社会道德不应该干涉个人私事”。

  方刚表示,“聚众淫乱是中国现行刑法的用词,带有明显的贬义色彩”。

  

  法学教授:

  如不禁止,整个社会生活方式将会改变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授何兵称,聚众淫乱罪本身也不是公开的行为,但如果从国家的角度考虑,如果不禁止,慢慢整个社会生活方式就会随之改变。

  

  律师:

  欲望应在不影响社会风气下自由

  

  广州达生律师事务所的钟伟律师认为,打个比方,一群人打架是自愿的,难道就可以随便在街上聚众斗殴了么?如果自己种毒品,然后聚集几个自愿吸毒的人,是否也是合法的了?

  一个国家的人的欲望是多种多样的,有食欲、性欲等等。这些欲望是有自由的,但是都是在不影响社会风气和公共秩序的前提下自由的。

  还有更多的人认为,马晓海就是在“聚众淫乱”,这关乎道德,也关乎法律,对这样的行为,法律不应“缺席”。(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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