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本地·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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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行窃被同一人撞破
喜上窗头 喜鹊安家在我家
男子带斧头闯岳父家闹事被拦下
索要小额发票遭拒
店方竟称是“行规”
买方称多付千元
卖方拒不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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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4 月 8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买方称多付千元
卖方拒不承认

民警调解,卖方退还500元

  □记者 陈海寅

  

  晨报讯 “我刚刚真的多给你1000元钱,你别翻脸不认账!”“不可能,我发誓一分钱也没多收!”4月6日上午,在浚县王庄乡一家废品收购站内,两名男子因为1000元起了争执。

  赶到现场的王庄乡派出所民警向两位当事人了解了情况。据其中一名男子讲,他姓刘,是从新乡到王庄乡该废品收购站收购编织袋的。刘某说他共收购了58捆编织袋,按每捆11元,应该付废品收购站老板田某638元。“可我刚把钱给他,就发现自己弄错了,多给他了1000元钱。我马上提出来弄错了,可他就是不承认。”刘某说到这儿觉得很委屈,“我发誓,刚刚真的多给了他1000元。”

  而废品收购站老板田某对此却一口否认。“我没有多收他的钱,一分钱也没有多收,我也发誓。”

  两人各执一词,都咬定自己说的是真的,到底谁的话是真的呢?没有证据,民警也不好判断,只能把两人分别拉到一边,耐心劝解。最后,田某承认自己多收了钱,并拿出500元还给刘某。而刘某也承认是自己粗心大意,同意接受这个结果。

  (线索提供:蒋玉河 李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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