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赵玮
晨报讯 “我4月18日晚上7时左右去附近一家面包房给孩子买面包,发现售货员撕去一个面包上原来的日期标签,新贴上的居然是19日的生产日期。”4月19日,鹤山区市民周女士向记者反映。
周女士告诉记者,她18日晚上7时许去面包房给孩子买面包,一进门就看见售货员正在将一款红豆面包上的标签撕去,然后又贴上新的标签,售货员看她进去,赶忙将面包放到架子的里层,然后走开了。周女士走上前,发现那个面包新贴上的标签打印的生产日期居然是4月19日。
周女士非常气愤,就找那个服务员质问,服务员回答贴错了标签,随即拿起那个面包把刚贴上的标签撕了下来。
周女士说,她原本认为这家面包房的规模比较大,店里也干净卫生,而且服务员介绍说店里的面包和糕点都是现烤现卖的,不会出现过期的情况,所以她一直比较放心,常来这家面包房给孩子买糕点,没想到面包房竟会这么做。
周女士希望有关部门能加强监管,让市民吃上放心食品。
鹤山区工商分局的工作人员焦金鸿告诉记者,按照相关法规,生产厂家必须在商品外包装上标注保质期限。但由于总有部分商品在保质期内无法销售出去,一些不良商家为了减少损失,就玩起了更换保质期的手法。
消费者在购物时,一定要看清楚所购商品的保质期限是否有涂改、或是换标签的痕迹。如果不慎已购买此类商品,消费者可凭消费凭证到相关部门举报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