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3版:消费周刊·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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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4次消费2400元 无票
店规一天一本发票 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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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4 月 26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他4次消费2400元 无票
店规一天一本发票 不妥


  □记者 赵玮

  

  晨报讯 “这个月在那儿消费了4次,共消费了2400元,收银人员都以暂无发票为由不给我开发票。”4月20日,淇滨区的薛先生通过维权热线向记者反映。

  薛先生告诉记者,他4月1日在新区某休闲假日酒店办理了预存2000元的会员卡,当时服务员告诉薛先生发票用完了,给他出具了一张小票,上面标注了消费的金额和日期,让薛先生改日凭此小票到酒店换取正式发票。薛先生后来3次借到该酒店款待客户之机顺便向酒店索要发票,收银人员都说当天发票用完了,让薛先生第二天上午8时来拿。但每天上午8时薛先生都要上班,不可能在这个时间专门到酒店索要发票,所以这张2000元的发票薛先生迟迟未能拿到。

  4月16日,薛先生第四次来到该酒店款待客户,共消费了400多元,由于预存卡里的钱已快用完,薛先生就到收银台用现金付账,同时想顺便要回之前的2000元发票。收银员听说薛先生当时未拿小票,就以此为由让薛先生改日拿上小票再将这2400元的发票一起给他。这让薛先生很生气,自己不可能天天将小票放在身上,而且之前已经3次向收银台索要发票了,收银台也是知道的。接下来薛先生又单独索要当日消费的发票,收银员仍称没有发票,让他改日一起来拿。

  薛先生说,既然是24小时营业的酒店,顾客什么时候结账就应该什么时候开发票,而不是次次都让顾客第二天8时凭小票再来换发票。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该酒店营运部的李经理,她告诉记者,酒店规定,为防止发票丢失,收银员一天只可以向财务处领一本发票,所以一般上午的客人都可以拿到发票,下午和晚上来消费的顾客拿不到发票。这项规定确实有不合理的地方,她会向领导反映。至于薛先生的发票,李经理表示只要薛先生来换发票,一定能够拿到。如果薛先生没有时间,她将上门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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