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叶晓伟
晨报讯 淇滨区钜桥镇刘长屯村村民卢某怀孕期间与同居男友张某及其家人发生纠纷,就离开张家外出租房。2008年4月卢某产下一子后,将孩子以2300元卖掉,目前卢某已被刑事拘留。
2010年1月5日,淇滨区钜桥镇连洼村村民张某到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报案称:他与刘长屯村村民卢某不满两岁的非婚生子现下落不明,他怀疑孩子被其母亲卢某卖掉。
经查,现年45岁的卢某家住淇滨区扈堂村,与张某同居7年。卢某怀孕期间,因与张某及其家人发生纠纷,离开张家外出租房。2008年4月卢某产下一子,8月张某前去看望孩子时,发现孩子下落不明,之后寻找过,但没有找到。
办案民警询问卢某孩子的下落时,卢某一口咬定孩子已死亡,却提供不出死亡证明。民警经多方走访调查后发现,孩子可能被卖到汤阴县宜沟镇香寺村。
民警立即赶赴汤阴县宜沟镇深入调查,经查得知:2008年中秋节前夕,卢某在其二哥的牵线下,与汤阴县宜沟镇香寺村结婚多年没有生育的刘某、陈某夫妻二人取得联系。卢某在收到刘某夫妻2300元现金后便将孩子卖出。
民警在当地公安局部门的配合下,收集相关证据。2010年4月19日再次对卢某进行传唤,面对确凿的证据,卢某只好承认了其卖儿子的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卢某因涉嫌拐卖儿童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线索提供:任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