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底,湖南长沙市的工商执法人员查处了一家用生猪屠宰“下脚料”炼猪油的无照猪油作坊,不可思议的是,在查办此案过程中,权威部门出示的检验报告却显示,在这种地方生产的“下脚料猪油”竟是“合格食品”。(5月2日新华网)
□京论
污物遍地,腥臭四溢,苍蝇成群的生产环境;以“气泡肉”、猪皮等“下脚料”为主的生产原料——谁都难以相信,这样生产出的猪油会是“合格食品”。
这些“下脚料猪油”究竟是如何成为“合格食品”的?一位参与查办此案的专家分析,“标准太低,覆盖面太窄,太没有技术含量!”他表示,我国很多食品卫生的标准,还是上个世纪“食品短缺”时代制定的。
食品安全标准为何与社会现实脱节?监管部门的工作惰性是一大因素。在国外,食品监管部门经常对食品安全标准进行调整,而国内这一工作几乎缺失,很少看到监管部门主动评估一些潜在食品安全风险,一项食品标准几十年不变也司空见惯。
此外,公众参与的不足,也是食品安全标准滞后的一大原因。在国外,许多食品标准的建设,首先就是民间力量(如企业研究部门、大学、NGO等)通过前沿性的研究,发现一些潜在的食品安全因素,然后将之提交政府或由舆论曝光,从而推动食品标准完善的。
在我国,许多企业都对相关国家标准颇有意见,但这些企业并不能将这些异议通过制度化渠道提交,以推动决策,此外许多NGO、大学研究机构许多很好的食品安全标准修改建议也同样难以被激活。
好在,政府相关部门认识到问题所在。4月30日,卫生部起草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草案)》向社会公布并征求意见,草案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多种途径参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工作。这显然是个理念上的突破,下一步,如何将这种“鼓励”变成实实在在的机制支持,使食品安全管理的“公众参与”看得见,抓得着,可谓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