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是“五四”青年节,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14周岁以上的青年可在5月4日享受半天假期。
但记者从在街上随机调查和网络调查的结果发现,超过七成的适龄青年都明确表示没有或不知道“半天假”,而大部分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公司都没有下发青年员工在“五四”青年节当天放假半天的通知。
因此,尽管有国家相关规定,但是已经实行了两年的“五四”青年节“半天假”在今年很可能又再成为“一纸空文”。有不少受访青年对记者直言:“感觉‘五四’青年节‘半天假’有点假。”
青年节如果没放“半天假”要上班,那算是加班吗?有没有加班费呢?记者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部分公民放假有关工资问题的函》找到了以下条文:“按照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270号)中关于妇女节、青年节等部分公民放假的规定,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对参加社会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该节日恰逢星期六、星期日,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工作,则应当依法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资。”
今年“五四”青年节为星期二,应视为正常工作日,即使职工上班,也不能够像“五一”那样获取三倍加班费。
(据《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