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深化“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切实增强我市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文明意识,市文明办、共青团鹤壁市委、市公安局联合开展文明交通志愿者活动。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一批志愿参与文明交通劝导、维护交通秩序的志愿者。
一、报名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居住生活在鹤壁市的市民。
(二)热衷社会公益,具有奉献精神,参与志愿服务不计报酬。
(三)熟悉交通法规和文明礼仪常识,熟练使用相机、手机、DV等工具者优先。
(四)组织纪律性强,听从指挥,能认真完成志愿者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志愿者义务
(一)协助执勤民警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二)劝阻行人不乱穿行、闯红灯、翻越隔离栏及非机动车闯红灯、超越停车线、在人行道上骑车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礼貌服务,耐心解答市民询问,帮助老幼病残孕或有困难的市民安全过马路。
(四)在公交站牌处劝导乘客文明排队上车、有序下车,引导市民养成自觉排队习惯。
三、权益与保障
(一)了解文明交通志愿者活动有关情况并参加岗前培训。
(二)具有参加“文明交通”志愿者评比表彰的资格。
(三)对“文明交通”志愿者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报名方式
自即日起至5月20日,凡有意者可到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报名,报名时需填写报名登记表。
联系人:郭刚
联系电话:3391553
鹤壁市文明办
共青团鹤壁市委
鹤壁市公安局
201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