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本地新闻·调查
上一版3  4下一版  
小区车位该收多少钱?
尿床危害有多大?
鹤壁人为何到东海南山养老?
      
版面导航  
上一期  
      
下一篇4  
2010 年 8 月 26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小区车位该收多少钱?

  □记者 张小娜 赵玮 文/图

  停车难:政府统一协调很重要

  美景绿城的业主对小区内停车问题意见很多,“晚上小区的车停得很乱,草坪上,道路上到处都是车,万一发生了火灾,消防车都进不来。”家在美景绿城居住的市民陈先生说。

  记者在三和佳苑的三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了解到,三和佳苑有600多户业主,300多户业主有车。目前小区的车位比较紧缺,90多个地下车位已经卖出了20多个,剩下的都已经租出去了,地面车位有100多个,其中包括20多个临时车位,也已经租出去了,目前等待租车位的业主还有20多户。

  美景绿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经理李海旺告诉记者,小区内有空余的车位,但有些业主不买也不租,而把车乱停。“我们也没办法,规范停车的标杆不知被拔掉多少了。”

  据我市物业协会的副会长闫东方介绍,我市从2007年停车问题开始凸显,比如金都小区,小区住户共有300多户,2007年小区只有60辆车,现在已经剧增到140辆。他说:“小区的停车位早就被占满了,很多车都不得不停在路边。

  针对这一问题,淇滨区物业管理处副处长牛海军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经验认为,现在单纯靠把小区的草坪改建成停车位是远远不够的,随着私家车的增多,解决这一问题,需要政府部门统一协调、出台相关政策、增设公共停车场、最大限度地利用停车位,只有这样才能缓解停车难的问题。

  

  停车位该不该收费?怎么收?

  “小区内的公共用地属业主共有,物业公司凭什么在小区的公共用地上划上线或者栽上桩就收费呢?”8月21日,居住在美景绿城的刘先生向记者反映。刘先生的说法代表了一些人的观点,然而,没有车的业主却不同意他的说法,既然小区的公共用地属于每一个人,自己没有车就不会占用停车位,这样也是不公平的。那么在小区停车到底应不应该收费?

  除了小区内停车应不应该收费,对于具体收费标准,市民也多有质疑。“我们小区一个月收取50元钱车位费,我想问一下这合理吗?收费的标准是什么?”家在香江翡翠城居住的张女士反映。

  “为什么买了车库还要再交钱?”家在淇水春天小区居住的赵女士反映。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2004年,我市发改委、原房管局曾印发了《鹤壁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该办法中,对小区车位费的收取有明确规定,但是现在该办法已经废止,而新的收费标准又没有出台。

  8月22日下午,记者来到三和佳苑的三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三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经理助理杨兴明告诉记者,对于收费这一块,三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执行的还是2004年《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收费属于中等偏上水平,比如车库(场)车位占用费一项,收费标准是50元~100元,而三和佳苑小区的这项费用是80元;道路车位使用费即地面车位费,收费标准是30元~50元,而三和佳苑收取的是45元;临时车位的收费是一晚上4元钱。

  在香江翡翠城的鹤壁市佰艺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记者采访了主管保安和车位的罗培军,他说,《办法》虽然废止了,但是他们并没有接到明确的公告。在香江翡翠城,没有地下车库,只有地上停车场,每个车位的收费是50元/月,他称这项费用为车辆道路养护费。

  针对淇水春天业主反映的买了车库之后,还要收取车位服务费的问题,淇水春天祥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礼宾部经理李建忠表示,物业公司需要给业主提供相关服务,所以物业公司要收取一定的服务费。

  牛海军说,2007年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规划局关于《鹤壁市城市居住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管理规定》的通知,对小区车位应不应该收费的问题给出了说明。该通知第二章第九条中规定:居住小区的车库、车位(含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应当首先满足本小区业主的需要。地面停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使用人应按照有关规定向业主委员会缴纳使用费或租金,同时向物业公司缴纳看管费用。未列入小区商品房建设成本的地下车库、地下车位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牛海军告诉记者,关于停车位的收费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未列入小区商品房建设成本的地下车库、地下车位,由当事人出售或出租,像三和佳苑的地下车库就属于这种情况,他们小区的车库是开发商建设的,业主需要向开发商买车位,并向物业公司缴纳看管费用和服务费,因为地下车库需要水电、打扫等服务。第二种就是地面车位,地面车位是属于小区内所有业主共有的,所以使用人应该向业主委员会缴纳使用费或租金,业主委员会可以委托物业公司收取业主的使用费或租金,同时向物业公司缴纳看管费用。物业公司收取的道路占用费和服务费是不合理的,现在我市的很多物业服务公司都把看管费称之为服务费或道路占用费,道路占用费这一项是说不通的,因为道路本身属于全体业主所有。这部分钱即使收也应该交给业主委员会,而服务费,即有的物业公司说的车辆秩序维护等,这些费用实际上已包含在物业费的公共秩序维护这一项收费中。

  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为了保证地面车位费使用的严肃性,物业管理处不提倡物业公司收取车位费,即使为了方便管理收取了车位费,也一定要把收取的费用用在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维护上,这项费用一般不允许用在物业公司自身的运作上,收支每半年至少要向业主公示一次。他建议没有业主委员会的小区赶快成立业主委员会,以便更好地保障业主的权益。目前我市在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的车位费收支监管方面是一项空白,很多没有业主委员会的小区物业公司都没有向业主公示这部分费用的使用情况。

  而关于收费标准的问题,牛海军表示,目前我市没有具体的标准,主要靠市场调节。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要暂缓收取地面车位使用费,但是成立业主委员会以后,就要由业主委员会通过业主大会来决定是否收取车位使用费以及费用标准。可以自行收取,也可委托物业公司收取,但收取的费用应由业主委员会支配。而车辆看管费,则由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协商。

  发改委的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市民如果发现不合理收费问题,可拨打价格监督电话12358投诉和举报。

  

  收取的车位费到底用在哪里?物业需要承担责任吗?

  “物业公司收了我们的车位费之后,到底用在了哪里?我们的车被蹭或在小区内丢失,小区有没有责任?”家在三和佳苑居住的刘先生问。

  对于车位费到底用在哪里,三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经理助理杨兴明是这样解释的。车库(场)车位占用费分为地下和地面两方面,租用地下车库的三和佳苑小区业主缴纳的费用是每月80元,其中有20元是车库管理费,是归物业管理公司的,剩下的60元是归车库的所有者——开发商。而如果购买了车库,就不需要再向开发商缴纳费用,只交给物业公司20元车库管理费即可;而地面车位使用费,三和佳苑收取的是45元,杨兴明称之为道路占用费,他表示物业和业主委员会签订的协议中规定了这笔钱的用途,因为三和佳苑的物业费是每平方米0.35元,不足以维持物业公司的正常运转,所以道路车位使用费主要是用来修整道路和弥补整个小区物业费不足的,具体收支物业公司每年都会向业主委员会公布。“小区内的公共用地是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有的,有车的业主将车辆停放在小区公共用地上,就是变相侵害了小区其他业主的利益。在我们小区,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公司收取车位费后,物业公司也适当降低了小区的物业管理费,使小区业主从中收益。”杨兴明说。

  而对于物业公司承担的责任,杨兴明表示,车停在地下车库里发生了丢失或被蹭等现象,如果是物业管理疏忽造成的,小区物业会承担责任。但如果是在地面上停的车辆,小区物业不会对其负责,因为地面车位收取的是道路车位使用费,不是管理费或者看管费。

  香江翡翠城没有地下车库,只有地上停车场,每一个车位的收费是每月50元。香江翡翠城鹤壁市佰艺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罗培军表示,这笔费用是车辆道路养护费,因为这个小区还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小区的入住率还不到50%,物业公司实际上是入不敷出,车辆道路养护费主要用在养护道路上。至于物业公司的责任,罗培军说,小区有六七个监控设备,在车位上的车辆丢失或者被蹭,如果是物业公司失职,物业公司会承担责任。罗培军告诉记者,如果不是因为物业公司失职造成的损失,物业公司不会承担责任。

  至于物业应不应该对业主的车辆损坏或丢失负责任,牛海军表示,这要看业主和物业签订的协议上写的收费项目是什么。如果小区业主没有缴纳专门的车辆看管费,物业对小区车辆的安全不负责任;因为车辆是个人的私有财产,而物业只是一个群防群治的单位,是搞公共秩序维护,但其有义务为公安部门提供有效破案的证据,如车辆被盗了要提供监控录像等。如果物业公司不能提供出有效证据,或证据中显示物业公司服务过程中存在过错,物业公司要承担部分责任。

  同时牛海军表示,针对目前我市车辆管理存在的众多问题,市房产管理中心物业科正在对我市车辆的实际情况进行摸底调查,调查过后将会拿出一个管理办法,然后报经过发改委审批,届时将会对我市的车辆停放管理起到很大的作用。

  在居民区内停车,物业公司是否应该收费、应该怎样收费、收费后用到哪里、收取费用的物业应不应该承担责任,这些成了业主们关心的话题。8月22日、23日,记者先后采访了我市美景绿城、香江翡翠城、淇水春天、三和佳苑等多家居民区业主、物业公司,了解了他们关于居民区停车和车位费收取方面存在的问题,同时也采访了相关单位,咨询了他们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意见。

  我市某小区内临时车位上停靠的车辆。

下一篇4  
 
 

中共鹤壁市委宣传部 大河网主办 鹤壁日报社承办 新闻热线:(0392)2189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