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郭坤
晨报讯 8月24日,记者从市文化新闻出版局获悉,我市第一批14个城市街道文化站和社区文化活动室获国家文化部98万元专项资金支持。资金补助标准为每个街道文化站12万元、每个社区文化活动室5万元,将全部用于购买电脑、健身器材等设备。
据了解,此次获专项资金的街道文化站有4个(山城区3个、淇滨区1个),社区文化活动室有10个(山城区5个、淇滨区4个、鹤山区1个)。今后,国家文化部还将根据街道文化中心(文化站)和社区文化活动室活动开展情况,分批次对其进行专项资金的补助。(线索提供:王新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