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岭林场 170多亩林地撂荒近3年》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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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王磊 秦颖
晨报讯 位于山城区鹿楼乡后营村与石林镇淇洪村之间的一片170余亩的林地,3年前树木被原鹤壁矿务局东岭林场(现鹤壁鑫鹏工贸开发总公司东岭林场)砍伐殆尽后,未能按要求有效更新林木,造成林地荒芜,长满野草,成为附近村民放牛放羊的荒地,土地面临沙化危险。本报8月10日以《东岭林场 170多亩林地撂荒近3年》为题对此进行了报道。该报道引起市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昨日记者获悉,针对此事市林业局对鹤壁鑫鹏工贸开发总公司东岭林场进行了处罚,暂时冻结办理其所有采伐申请,要求其在明年5月1日之前完成采伐迹地的更新造林任务。
据了解,原矿务局东岭林场当初办理的林木采伐许可证上明确规定,采伐后林木更新期限为2008年5月1日,更新树种为油松、雪松。对于涉及林地撂荒3年一事,市林业局调查后认为情况属实,虽然东岭林场在采伐林木后对采伐迹地组织了更新造林,但至今没有成活成林。鉴于以上情况,市林业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45条之规定,对鹤壁鑫鹏工贸开发总公司作出处罚,限定该公司于2011年5月1日之前在采伐迹地上更新造林11.82公顷,根据适地适树原则,造林树种该单位可自行选择,造林密度参照相关标准执行,并确保成活率达85%以上,届时市林业局将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检查验收。
“如在限定期限内仍未实施造林更新,我们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规定,对他们给予处罚。”市林业局工作人员表示,在完成采伐迹地的更新造林任务之前,他们将冻结办理鹤壁鑫鹏工贸开发总公司的所有采伐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