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河南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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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放家里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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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9 月 8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现金放家里不安全,
存到信用社咋也不安全?

万元存定期,俩小时后被冒领了

  据东方今报消息 嵩县的贾先生把1万元存到了农村信用社,本以为比家里安全,可让他意想不到的是,钱存进去两个小时后被冒领了。

  

  身份证还在存款没了

  8月19日上午,贾先生的妻子侯竹青去木植街乡农村信用社,以贾先生的名义办理转存手续,定期一年。

  两个小时后,侯竹青发现存款单丢失,便赶到木植街乡农村信用社申请挂失,没想到却被告知存款已被全部取走。“取定期存款不是必须出示身份证吗?丈夫的身份证一直在自己身上带着,怎么可能会被取走了呢?”

  1周后,嵩县信用联社告知贾先生:木植街乡农村信用社经办人工作符合程序,没有责任。“信用社‘没有责任’,那我存的定期在没有任何证件的情况下,咋能被取出来呢?除非是他们内部工作人员取的。”贾先生说,存款是被分两次取走的,第一次在木植街乡农村信用社取走5000元,第二次则是在离木植街乡10多公里外的黄庄乡农村信用社又被取走了5000元,还以贾先生的名义把定期一年的存款改为“活期一本通”。

  

  神秘人冒名取走存款

  “我们调查了信用社复印的存根,可以确认存款是定期。”9月5日,嵩县木植街乡派出所所长王斌告诉记者,8月20日,他们还调出了事发当天的监控录像,录像显示8月19日12时05分,一个身材肥胖的男人取走了5000元,签字单上写的还是贾先生的名字。

  

  信用社称按流程操作

  “提前支取定期存款需要存款单和储户的身份证。如果是别人代取,除上述两个证件外,还需要本人的身份证。”嵩县信用联社稽核监察部的张科长表示,在监控录像上看不太清楚取款人是否为贾先生本人。但当时取款人是以贾先生的名义取钱,带的也是贾先生的身份证,因此木植街乡农村信用社和经办人尚红光完全是按照程序操作的。

  律师认为,信用社工作人员在未核实取款人身份的情况下,为其办理支取未到期定期存款业务存在明显过错,信用社应向贾先生赔偿1万元存款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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