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珂
晨报讯 淇县高村镇花庄村村民吴新安最近遇到了一件烦心事,9月24日,吴新安来电向记者反映,他的孩子小吴8月28日在校外一辅导中心按学期交了1700元钱,包括食宿费和辅导费,半个月之后孩子不想在辅导中心住宿了,却被告知一分钱也不退。
不想住宿了辅导中心却不退钱
吴新安告诉记者,他的孩子小吴在淇县朝歌镇中学上初三,平时住宿在校外一个名叫“助理妈妈食宿辅导中心”的地方,这个辅导中心负责学生的食宿和课外辅导,每学期收费1700元。今年8月28日小吴在该辅导中心交了1700元后入住,9月12日小吴由于一些原因不想继续在辅导中心住宿了,却被对方告知“人可以走,但钱不能退”。吴新安几次与辅导中心交涉,但对方都不同意退款。“我的孩子是在那儿住了一段时间,也愿意交一部分钱,可对方总不能一分钱也不给退吧!”吴新安对辅导中心的做法很是不解。
小吴为什么突然不想在辅导中心住宿了?小吴告诉记者,他因为外出上网被辅导中心的老师骂了一顿,老师还让他卷起铺盖走人,这让小吴的心理上留下了阴影,所以不想再在辅导中心住宿了。
辅导中心称违反了规定就不退钱
25日上午记者联系了“助理妈妈食宿辅导中心”的负责人冯树芹,她告诉记者,该辅导中心已开办了十多年,自己虽然不是学生的任课老师,但对学生向来都很负责。小吴不想在辅导中心继续住宿,是因为小吴偷偷跑出去上网被她发现了,然后她吵了小吴一顿,并通知了家长让把小吴领回去。“我们这里有规定,学生在辅导中心打架、上网玩游戏要被开除,并且不退钱。”冯女士告诉记者,她吵小吴是为了他好,本意并非想让小吴离开,而是想通过家长让小吴认识到错误。如果小吴认识到错误,并保证以后不再外出上网玩游戏的话,小吴可以再回到辅导中心。冯女士说,她不止一次告诉学生和家长,如果半路学生要走或被开除,辅导中心是不退钱的。
冯女士说,辅导中心和大部分学生家长都签订了入住协议,但因为小吴已经上了初三,在辅导中心已经算是大孩子了,所以没有签协议。记者问不退钱的规定是否合理?冯女士说,辅导中心的此项规定学生和家长都知道,她们多年来一直是按此执行的。“我在墙上贴有规章制度,每学期开学时都会开会说明。小吴明知故犯,我们是不会退钱的。”
律师称应退还未消费的费用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律师,有律师告诉记者,所谓的辅导中心,实质上是租赁行业,作为租赁行业必须有公安机关和工商部门的相关许可。学生小吴在辅导中心所交的1700元钱是一学期的费用,没有消费的部分辅导中心应该退还。
吴新安最后一次跟记者通电话时说,如果实在协调不成,他将把辅导中心起诉至法院,一定要讨个说法。
学生在校外一辅导中心按学期交了1700元钱,包括食宿费和辅导费,半个月之后不想再住宿,却被辅导中心告知一分钱也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