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杂谈·
□邓海建
呼和浩特赛罕区原第三毛纺厂刘老汉的房子面临拆迁,尚未在拆迁协议上签字的他接到一份充满火药味的“拆迁通知”,通知里除了威胁说“拒不搬迁者,王XX就是你们的榜样”外,还称“对抗政府指示、拒不搬迁的钉子户,本公司将为每位住户赠送一份礼品”,通告左下方用透明胶带贴着一颗枪弹。(详见本报昨日4版)
逼迁之恶,令人发指。十八般武艺,无所不用其极:从“初级阶段”的断水断电断气,到“升级版”的毒蛇、发动孩子“小手拉大手”,再到穷凶恶极的埋人放火……物权上的那些房子、《宪法》中的那些权益,在“逼迁”大戏中从来只能上演苦情戏,随时可能灰飞烟灭。这一枚子弹,夹着呼啸的霸王式诅咒与恐吓,击中了维权与正义的心脏,令逼迁后既得利益者的嘴脸越发清晰。
真子弹不是谁都能搞到的,逼迫拆迁户搬迁的恶作剧不是谁都有兴趣玩的——真相未明之前,谁都可以说自己比云彩还白,但问题是,始作俑者肯定不会是天外来客。公众无法妄断是非,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逼迁之殇,已成顽疾。于此而言,严刑峻法固然很有威慑力,但如何掣肘其背后的暴利疯狂也许比探寻事件真相更切迫。
逼迁之殇,地方政府难逃其咎。每一桩疯狂的逼迁悲剧背后,必有癫狂的利益与失衡的权力珠胎暗结。换言之,逼迁事件的升级或泛滥,表面看是开发商逐利冲动使然,是民主法治建设进程上的一道暗伤,但实际上,行政权力的“经营偏好”才是推波助澜的引擎。
强拆面前,中科院也无可幸免;逼迁之殇,终于轮到子弹上场。法律上的事情,自然有司法机关去关注。公众更为关心的是:什么时候行政权力才能真正从逼迁悲剧中收手?什么时候地方职能部门才能停止经营城市的决心、安心做好市场规则下的服务员和裁判员?
但愿这一枚惊心动魄的子弹,能警醒逼迁上的法治之殇、体制之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