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 购置房产43处 众多“下线”集体上访
记者梳理发现,石小红构筑的“财富网络”呈金字塔式结构,就像传销组织,有明晰的“上线与下线”链条。曹丽琴借给石小红6700万元,她是这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的最大掮客。她的“下线”有220多人,她的婆婆、亲友、邻居、同事又在她的线上发展了“下线”。
依靠借款吃利差,曹丽琴由下岗女工摇身变成“富婆”。案发后,曹丽琴由于无法向“下线”兑付本息,众多“下线”开始集体上访,一度成为当地的不稳定因素。今年8月,曹丽琴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那么,石小红用“借”来的巨额资金做了什么?
东胜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长高旭明说,石小红起初只是经营出租车、货车等小项目。随着老百姓的钱“滚滚而来”,她投资的手笔越来越大。2006年,她投资约300万元在东胜区购买了70亩土地,倒手获利700余万元。
除了买地,石小红大肆“炒房”。近3年来,她相继在北京、呼和浩特等地购置了43处房产。据警方证实,石小红仅房产、股权和奔驰等车辆的投资多达1.43亿元。
狂热的借款和投资,最终让石小红陷入自导自演的“困局”。近3年来,石小红频繁与他人相互拆借资金,案发时呆坏账已达9481万元。
大量投资难以收回,每天却要向外支付高额利息。从2007年至案发时,石小红向借款人支付的利息超过4亿元。有关账单显示,在非法吸金的高峰期,她一天竟支付利息2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