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 为“暴富”卖房借钱托关系放贷
今年42岁的石小红曾是一名纺织女工,案发时为鄂尔多斯市凯信至诚商贸有限公司董事长。据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警方透露,从2006年底起的3年里,她以2.5%至4.5%不等的月利率,累计吸收民间资金7.4亿多元,案发后能够追回的仅为3.41亿元。突然蒸发的4亿元财富中,多数是妇女、老人“压箱底”的钱。
是什么让当地群众把多年积蓄砸给石小红?于女士与石小红是中学同学,2008年初她首次借给石小红10万元,月利率3%。她说:“石小红挺守信用,以前按月结利息。”随后她不断以低息向亲朋借钱,贷给石小红吃利差。直至案发,于女士已向石小红放贷619万元。“暴富梦”破灭后,她哭着说:“其中565万元,是我以月利率2.5%向20多位亲友、同事借的,砸锅卖铁也还不起啊!”
50岁的贾女士家里虽不富裕却也生活安稳。看别人放贷挣钱快,她竟然想出了贷款放贷的主意:2008年1月,她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15万元,买车按揭贷款10万元,以3%的月利率贷给石小红。随后,又有6位亲友在她的示范下,把185万元投了进去。利息收入让贾女士一家快活了一阵子,案发后她家骤然陷入困境。
石小红案发后,到警方报案的受骗群众已有330人,其中个人放贷额最多的为6700万元,放贷者中竟然还有一位拾荒老人,金额为1万元。